何为谏官?何为诤臣?《说文解字》曰:“谏,证也。从言柬声。诤,止也。从言争声。”《广韵》曰:“谏诤,直言以悟人也。”《正韵》曰:“谏诤,救正也。”诤和谏大意相当,都有直言相劝,止住别人过错之意。而诤在劝说的态度上比谏更为坚决。正如《说苑臣术》上说,“有能尽言于君,用则留之,不用则去之,谓之谏;用则可生,不用则死,谓之诤。所谓“谏官”或“诤臣”,就是对天子的过失或错误能够直言无讳的指出和劝谏。劝谏的方式可以在朝廷当面向天子直言,也可以奏疏向天子陈述。正所谓:“国家立谏诤之官,开启沃之路久矣。”
中国历史上早就有谏诤传统。《吕氏春秋·自知》有记:“尧有欲谏之鼓,舜有诽谤之木,汤有司过之士,武王有戒慎之鼗,犹恐不能自知。”谏鼓是设于朝廷供进谏者敲击以闻的鼓,谤木设于交通要道供人们表达不满,写谏言的木柱。谏鼓和谤木是最早的谏诤文化的体现。舜帝时,还专门设有“纳言”一职,《书·舜典》:“命汝作纳言,夙夜出纳朕命,惟允。” 孔传说:“纳言,喉舌之官,听下言纳于上,受上言宣于下,必以信。”纳言负责上达民情,下传圣旨,初步具有了谏官的职能。商汤时,已有“司过之士”,天子有过失,“司过之士”可以提出或者纠正。司过已近似于谏官。
正式设立谏官一职的始于周朝,《周礼·地官》:“保氏下大夫一人,中士二人¼掌谏王恶”。“保氏”的职责是司掌规谏天子的过错,可算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谏官。春秋战国时,则直接以谏官命名。齐桓公时设“大谏”之职,其它各国也均有类似的设置。秦汉时则开创了谏官制度,作为封建社会一项重要的行政监督体制,并被后世广泛继承。秦朝设置的专职谏官叫“谏大夫”,隶属郎中令,职掌议论,匡正君非,谏诤得失。汉朝沿袭秦制,东汉谏大夫又增加了议政之职,改名为“谏议大夫”。秦汉除谏议大夫为专职谏官外,光禄大夫、议郎、博士等均有谏议之责,其它中央官员若加有侍中、散骑、中常侍等官衔,亦可在皇帝身边起到谏议的作用。魏晋南北朝时期,也有谏议大夫以及散骑常侍、给事中等设置,有谏议之责,但作用不明显。随唐时期,谏官机构不断扩大,谏诤职能不断加强。特别是唐代,是谏官制度的兴盛时期,谏诤风行一时。当时,设置的专职谏官主要有左右谏议大夫、左右拾遗、左右补阙、左右散骑常侍等,分职劝谏皇帝,履行谏诤职能,中书门下两省的官员都有进谏的职责。宋代也重视谏官,专门从门下省分出一个谏院与三省并行,以左右谏议大夫为长官,加上门下省的“给事中”,合称为“给谏”。宋朝还改唐朝的“补阙”为“司谏”, 表示专司谏诤之职,改“拾遗”为“正言”, 表示向皇帝说正确的话,纠正皇帝的错误言论。司谏、正言都是很重要的专职谏官。另外还有兼任谏官的,如“知谏院”、“同知谏院”,也是很重要的谏官。宋代谏官职权很大,对各方面的问题都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元代废门下省,谏议、司谏、正言也随之俱废,因而未设专职谏官。但元代的御史承担了一部份谏官职能,一方面可以建言,讨论政事得失,一方面可以纠察,弹劾百官是非。明初本设有谏院,也有谏议大夫、司谏、正言等职,但不久即废,而由“给事中”和各道御史兼任谏职,俗称为“给谏”。清代言谏之官的建置大体如明代,有都察院御史和六科给事中两班人马。凡政事得失,民生疾苦,制度利弊,风俗善恶,皆可尽量陈奏。
中国的谏官及谏官制度能够绵延几千年,有以下这样几个原因。
一是受儒家传统思想的影响。如何对待君臣的关系?孔子并不是片面地强调大臣的忠君义务,而是有条件的,这就是“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君臣之间的道德义务是一种双向互动的辩证关系,君臣虽有名分上的差别,但是道德关系是平等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即君要有个君的样子,臣要有个臣的样子。君臣须各行其道。如果君主违背了君道,违背了社会的道义法则,大臣匡正君主的过错乃是忠君的表现。“孔子曰:‘昔万乘之国有争臣四人,则封疆不削;千乘之国有争臣三人,则社稷不危;百乘之家有争臣二人,则宗庙不毁。父有争子,不行无礼;士有争友,不为不义。故子从父,奚子孝?臣从君,奚臣贞?审其所以从之之谓孝,之谓贞也。”。孟子则进一步提出,“君有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去。”孟子在处理君臣关系上,更是指出‘君有大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易位。”孟子甚至还论证了臣下诛杀残暴之君的正当性。“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这既是孔子“谏君”思想的深化,也体现了其民本主义思想发展的倾向。荀子则以“从道不从君”为准则,把忠臣分为四个层次:“大臣父兄,有能进言于君,用则可,不用则去,谓之谏;有能进言于君,用则可,不用则死,谓之争;有能比知同力,率群臣百吏而相与强君挢君,君虽不安,不能不听,遂以解国之大患,除国之大害,成于尊君安国,谓之辅;有能抗君之命,窃君之重,反君之事,以安国之危,除君之辱,功伐足以成国之大利,谓之拂。故谏争辅拂之人,社稷之臣也,国君之宝也,明君之所尊厚也,而暗主惑君以为已贼也。”他把谏诤之臣放在忠臣的前两位,谓之“社稷之臣,国君之宝”。当然,除了孔、孟、荀这些思想大儒外,还有像尧舜禹等这些古代圣明君主作出了榜样。
二是维护自身统治的需要。谏官制度对统治阶级的专制统治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在特定的历史环境里,谏官们无疑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所谓“天子之耳不能自聪,天子之目不能自明”,“木从绳则正,后从谏则圣”。谏官促使当政者采取了一些有利于社会进步的改良措施,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一是它可以限制君权的滥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统制者的专制独裁,通过“谏诤”君主行为上的率性任事、恣情作为,可以使其不轨行为有所收敛。在封建专制主义体制下,皇帝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正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皇帝集中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对一切文武官员的任免、奖惩、生杀予夺的权力。所以,皇帝的一念之差,或可以酿成千古大错。历史上就有不少皇帝滥用权力,给社会造成巨大伤害的,于是就有始皇帝焚书坑儒。汉高神刘邦为维护王朝稳定,分封子弟,酿成“七国之乱”。明朝后期,放纵宦官,造成阉党专政,清朝大兴文字狱,多少忠良被害。帝王独断专行所可能造成的对王朝根本利益的损害,而谏官制度则起到一定的作用。中国历史上有敢于“犯颜直谏”的谏官和善于纳谏的帝王,这个朝代就会兴盛。而这个朝代一切阿谀逢迎之徒和不纳良谏的帝王,则会加剧专制体制的危机。“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周厉王暴虐无道,放纵骄傲,却不许国人都议论他的过失,最终发生了国人暴动,客死异地。唐太宗善于纳谏,最终成就是盛世王朝。
三是它可以扶持社会正气,形成纠错风气,以维护社会正义。正所谓“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
长江发源于青藏高原唐古拉山主峰各拉丹东雪山,全长6300余公里。长江流域的干流流经青海、西藏、四川、云南、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重庆、上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支流延展于甘肃、陕西、贵州、河南、浙江、广西、福建、广东8个省、自治区。
作为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主体文化之一的长江文化孕育出了包括伍子胥、屈原、李固、褚遂良、包拯、胡铨等在内的古代的忠臣,他们中间很多人不顾个人荣辱得失,甚至不顾个人生命,毅然决然的以大义为准,直陈君王的过失,体现了传统封建仕人的质量和气节。今天读到他们的事例也不禁让人肃然起敬。为较为完整地体现长江流域的历史发展和文化特色,本书在章节安排上是以时间和人物为线索展开:分为先秦时期、秦汉时期、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元时期、明朝时期、清朝时期等七个时间段,每一时期选了5名有代表性的谏官和诤臣,选取的这些人要么出生在,要么成长在长江流域或者他们主要活动在长江流域。这些人有的是专职谏官,有的是曾担任过谏官,有的虽然从未担任过谏官,但他们同样表现出了谏诤之精神。
谏官在封建社会起的作用毕竟限。因为在封建专制体制下,谏诤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皇帝本人是否开明,取决于谏官们是否有刚正不阿的质量,与我们现代的监督机制想去甚远。然而谏官们和传统儒家士大夫们表现出的谏诤精神,实际上就是“杀生成仁,舍生取义”的精神的体现,而这种精神正是中华民族区别其它民族的重要特征。在现代监督体制下,我们仍然需要勇于谏诤,勇于监督人。当然,谏官和帝王们的“进谏”与“纳谏”,也蕴藏着丰富的政治智慧和人生哲理,给后人以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