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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文明的起源

作者: 湖北省长江文化研究院      来源:本站      点击:1906      时间:2015-10-19

       长江流域文明的起源,其实也就是人类文明的起源。人类文明的起源是以农业为先导的。我国新时代中期这种以农业为主的综合经济,为文明社会的到来奠定了基础。其表现形态就是大批定居农业邑落在各地纷纷涌现出来。现已发现的邑落,小者数千平方米,大者达10余万平方米,数万平方米的邑落已不少见。在所有邑落中,都发现有房屋、有窖穴、有灰坑,有的还有陶窑。邑落附近或邑落中有墓葬。河姆渡的房屋为干栏式建筑。兴隆洼邑落外围有壕沟。后来的社会国家,就是从这种邑落发展而成的。

       从公元前4500年前后到3000年左右,是我国新石器时代由中期向后期转变的阶段。在此期间出现的农业文化,其较著名者在北方有仰韶文化、大河村文化、大汶口文化、后岗一期文化、下潘汪文化、红山文化等等;长江流域有大溪文化、屈家岭文化、马家滨一崧泽——良渚文化以及江淮之间以安徽为中心的薛家岗文化等等。此外还有广东韶并的石岭南文化等,其时代偏晚。上述较著名的文化系列,其上下限也不尽一致。如仰韶文化就可早到公元前4500年前,晚至前3070年;大汶口文化最早也不过公元前4300年,而下限则至前2800年左右。但从历史发展阶段而言,总不出新石器时代从中期到晚期的范围。

       这个时期的诸多农业文化,有不少都可分为早、中、晚三个阶段,其晚期大都跨上了文明社会的门坎。近年有一种说法,认为有了人类就有了文明,就有了国家,这是毫无道理的。当人类还不能生产自己所需的生活资料的时候,是谈不到文明的。进而言之,当这种生产还不能或仅能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时,也是谈不到文明的。只有到生产的东西超出人们的生活需要的时候,才有文明可言。当然,生产劳动可以作为人类文明的起点,人类文明是伴随生产劳的发展而产生并发展起来的。生产劳动是一种改造自然的行动,同时也是一种破坏自然的行动。人类文明肇始于农业,要进行农业生产,就要砍伐森林,开辟农田。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毁林造田,这就是破坏。破坏当然不能称为文明,因此文明总是伴随非文明而来的。因为文明社会的到来是以一部分人占有他人的劳动成果为特征的。这种占有是无偿的,无偿占有他人劳动的成果是不文明的;至于是强力占有他人的人身,当然就更不文明了。然而,文明社会国家的起源正是从这里开始的。

       文明社会的出现,意味着历史进入了阶级社会,因而在诸如经济结构、财产关系、社会组织、社会关系等方面,无不具有阶级社会的特征。这些特征在不同的民族中可以有不同的确表现形式,但都是必不可少的。

       在文明起源的研究中,我们长期受到十八世纪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的影响。他认为,一夫一妻制和土地私有制,是文明社会的两大特征。因此,要探讨文明的起源,就必须追溯家庭和土地私有制的起源;并以此为基点,进而探讨阶级和国家的起源。他还认为,最初的家庭不仅包涵着奴隶制,而且是包涵着农奴制等一系列社会形态的萌芽在内的。这些观点,对欧洲古代社会的起源来说,也许是对的,但对中国古代社会的起源来说,则肯定不对的。因为,中国文明起源走的是:宗族和与之相应的土地所有制及宗族城邦的道路。

       文明与国家的起源,无不由农业开其端。由于农业生产形态的不同,古代文明的起源也就有不同的方式和途径。我国北方的粟作农业,从一万年前的高级采集农业开始,经历了锄农业阶段,至耒耜耕作阶段而进入了文明社会;南方的稻作农业,同样起始于高级采集农业,中经耜耕农业,至犁耕农业而进入文明社会。

       当时的家庭只是生活单位,家族也不是完全独立的生产单位,因而他们都是包涵在氏族之中的。氏族在整个农业生产过程中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后来由于家族在农业生产中基本上能独立进行,特别是有了耒耜之后,氏族才随之解体。但家庭也不是完全独立的生产单位,因而由家庭家族组成了宗族,由一个或几个宗族共同占有大片土地,其中包括山林川泽、草原、备用耕地和农田。这样就形成了宗族土地所有制和相应的宗族、家族、家庭经济,其后历经数千年而未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直到春秋时代才开始有所变动。

       至于母系、父系或双系的问题,在进入农业社会后,实质上是一个财产继承权的问题。在宗族制度形成后,其继承制一般说是父系的,但女方仍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其原因在于,女方原在的宗族群体与男方的宗族群体通常有姓族联盟关系。在宗族制度形成之前,氏族是土地所有者,其继承制可能多为母系的。但随着家族在氏族中的地位日趋强化,也不排除有父系的可能性。宗族是由家族发展而成的,其前的家族理应有父系的。否则,父系氏族社会的来历就无从谈起了。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曾经谈到古希腊人、罗马人和后来的日尔曼人的国家,有三种不同的产生的途径。中国古代既不同于古希腊,也不同于古罗马,更不同于日尔曼,理应有自己的国家产生的途径。我们不应把恩格斯对古希腊、罗马的论断照搬到中国古代社会上来,依样画葫芦,而应学习恩格斯分析问题的方法和实事求是的精神,来研究和发现中国古代国家产生的途径。中国古代国家产生的途径是什么呢?答案是:宗族。所以,同为古代城市国家,中国古代国家则呈现为宗族城邦。

       中华文明的史前史大体上可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的主要特点,是氏族逐步分解为共产制大家族,其间经历了4000年漫长的时期,大约从距今10000——6000年。第二阶段的主要特点是共产制大家族从内部发生分离,分为由基本独立的家庭组成的家族,并由一些近亲家族结成宗族,一些近亲宗族之间则联合为姓族。其间经历了约1000年,从距今6000——5000年,即公元前3000年。从公元前4000——前3000年,是中国文明的发祥期,其间的社会变动最明显的是公元前3500年以后。中国古代社会的姓族——宗族——家族——家庭结构,就是在这期间形成的。这种结构到处都有,并不时被发现出来。如长江下游淮河流域的安徽蒙城尉迟寺大汶口文化晚期遗址也出现了连排房,其社会结构明显的是家族和宗族组织。

       中华文明的曙光之所以出现在这个时期,决不是偶然的,而是有相应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为基础和前提的。举例来说,我们已经发现了不计其数的各种生产工具,其中石料制品、骨制品、蚌壳制品以及陶制品,广泛用于农业、手工业、渔猎等等。农业的进步表现在水稻开始从长江流域传播到黄河流域,增加了作物的品种。另外,在各地都发现了或多或少的玉器。

       由于农业的长足进步,因而牧业得到稳定的发展。特别是学会了养殖,把一些野生的动物饲养成了家禽,其中鸡、鸭、鹅、猪、羊等是长江流域驯化,并最早进入家养的。而且猪不仅数量多,而且体大,成了衡量家庭财富的标志,那时已经有了家庭财产。

       手工业有了长足的进步,突出的表现是制陶业。陶器已由手制发展为轮制。一般用慢轮,个别的已经用快轮。烧陶时已经知道封闭窑顶。这样,制陶业就达到一定的高度。最令人瞩目的,除玉器和骨角牙器外,是这个时期开始出现的炼铜业。这些迹象表明,中国的铜器时代即将来临了。在世界历史上,中国古代的青铜器和玉器都是首屈一指,独一无二的。然而,最早的铜矿是在长江流域开采的,青铜器和玉器也是在长江流域兴起的。而其开端恰恰都在这个时期。

       这一时期,人们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也大大改善。如房屋建筑由以前的半地穴式发展为浅地穴和平地起建,个别地方还出现了高台建筑。房内地面一般都经过铺垫烧烤,间或有白灰面。以前我们不知道这种白灰面用的是什么料,现在知道是石灰,那时已会烧石灰了。

       这个时期,在一些地方发现了陶祖或石祖,祖即男性生殖器。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说过,原始的生产包括两方面,一是物质生产,另一是种的繁衍,即人本身的生产。这种现象表明,人们对自身的生产已开始有朦胧的认识了。而这恰恰是和当时开始出现的家庭、家族、宗族、姓族社会结构同步发生的。

       总之,这时的中国历史已经跨上了文明社会的门坎,国家已经开始形成了。但它不是像古希腊、罗马那样,以父系氏族解体后出现单偶家庭和父权家族跨入文明社会的,而是以家庭、家族、宗族和姓族的社会结构跨入文明社会的。它也不是以一个个分散的地域群体进入文明社会的,而是以大大小小的聚落构成的社会群体跨进文明社会的。这是社会文明起源,国家形成的基本特征,舍此而求诸某些理论公式和套语或机械地照搬任何国外民族的文明起源志,都无助于解决中国文明起源时的问题,而这也是长江流域文明起源的标志。

       因此,探讨长江文明流域的起源,就必须对其时的社会物质生产、经济结构和社会形态进行分析。根据考古学所知,中国古代的氏族是发展为姓族部落集团,而姓族部落集团内部则分为家族和宗族,由此形成了中国古代文明。这个阶段在夏代之前,没有问题,但早到什么时候,迄无确证。现在根据最新考古佐证,这个阶段就在考古学中所说的龙山文化时期。其明确的证据,就是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在长江中游流域发现了湖北天门石家河古城址,迄今为止是其时代最大的古城址,面积有一百余万平方米。随后,被命名为石家河文化。同时,这一时期还在长江下游发现了大面积红烧土基址。从这种意义上说,长江流域文明是何时开始形成的呢?答案就是形成于长江流域的石家河文化时期,以及新石器时代晚期,即约公元前2600─2000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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